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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/9/16日本財團法人不動產適正取引推進機構拜會本會
公文編號: 受文者:各會員公司 發表時間:2011/9/19 下午 03:03:02
為了解台灣不動產業發展現況及增進台日雙方的相互交流,日本官方單位「財團法人不動產適正取引推進機構」一行四人,於9/16(五),在外交部亞東關係協會人員陪同下,至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,拜會理事長黃鵬言希並聽取簡報。黃理事長除向該機構簡報國內不動產業現況外,雙方亦針對兇宅定義與服務費收取上限交換意見,機構調查研究部長福島直樹表示,跟台灣一樣,日本法界對兇宅定義不一,導致買賣糾紛不斷,「50年前發生命案的舊房子跟10年前發生命案後改建的新成屋,哪一個比較兇?」針對服務費收取上限,福島直樹也以日本經驗指出,法律規定房仲可向買賣雙方各收取3%+6萬日幣的佣金,換句話說,完成一件交易共可收取6%+12萬日幣的佣金。黃理事長表示,由此可知台灣的佣金上限並無較其他國家高,監察院要求內政部調降服務費收取上限的做法顯然不合理。會中氣氛融洽、討論熱烈,會後雙方交換紀念品並合影留念。